电动车车主注意!如果你的车有这几种情况或将无法上路
今日柳州|时间:2018-06-28 15:57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5 点击:2210
相信不少市民家里都有一台电动车
平常出外买菜办事
都要靠它代步
电动车堪称我们的“出行神器”
特别是每次堵车望眼欲穿时
总有电动车从旁边穿梭而过

然而
一些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
将电动车做得越来越大
速度越来越快
这些电动车已逐渐电摩化
而由其带来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更好地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 近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各位车主注意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定了!

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额定功率、脚踏骑行方面做出了修改,同时,“安全性能”成为此次新国标的关键词,在结构与尺寸、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防篡改设计等方面对车辆进行要求。▼▼▼


新国标出台后
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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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防止贴标车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出现,新国标还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出厂时必须配备车辆铭牌,铭牌中需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信息。同时还会在电动自行车车架主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永久性地标上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唯一性整车编码。
明年你的电动车
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
要知道,摩托车是机动车属性,而电动车却是非机动车属性,而新国标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两大类。

《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对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目前广西区内对于已经登记上牌的
电动车的处理办法仍在紧密的制定中
广大市民如对已上牌电动车的处置
以及新国标的实施有好的建议
也欢迎大家在文末进行留言评论
来源:柳州发布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