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调查|承重200吨的泳池藏身龙城世家居民楼,住建部门认定属违建!

今日柳州|时间:2018-07-05 08:2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4

桂中大道龙城世家1栋主楼三层裙楼,原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使用设计为商用大开间。不过,从今年4月份起,该裙楼被广西恒安投资有限公司改建成了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尤其是将原本的商用大开间改建成了一个面积达177㎡、深1.1米的室内游泳池。


图画圈处为室内游泳池位置位于两栋居民楼间。.jpg

图画圈处为室内游泳池位置位于两栋居民楼间


不少居民担心游泳池的建设会影响相邻楼房的住房安全,于是向市政府热线12345及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反映。然而,几个月过去了,改建游泳池施工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建成并注满了水,居民说游泳池就像一颗“隐形炸弹”,在时刻威胁着他们的安全。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走访调查。


现场:游泳池已建成蓄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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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圈处为室内游泳池位置


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位于桂中大道6号龙城世家1栋,所在位置是主楼三层裙楼,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使用设计为商用大开间。目前已被建成健身馆,并改建成了室内游泳池并已蓄满水,泳池面积177㎡、深1.1米。


已注满水的室内游泳池。.jpg

已注满水的室内游泳池

建设单位为“广西恒安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宏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西华赞华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的证明。.jpg

施工单位的证明


6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龙城世家1栋1单元裙楼的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发现,当天游泳池已蓄水但暂未正式开放,旁边还张贴有通知提醒会员。前台接待处只公示有营业执照。当记者提出,想了解开办该游泳馆的其他资质时,工作人员表示,健身馆负责人不在现场,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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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张贴的通知


居民:担心游泳池超负荷承重影响房屋安全


 “原本不是建设游泳池的,现在改建成了游泳池,并注满水,要是突然不堪重负塌了,我们的安全怎么办?”居民谢先生表示,自从该健身游泳馆开始装修施工后,他们就向政府热线12345及规划、住建、城管和小区物业等部门反映,但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小区物业给城区住建、规划和执法局打的报告。.jpg

小区物业给城区住建局、规划局和执法局打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游泳池满载水量承重高达200吨。


龙城世家物业管理方表示,之前健身馆提供的改造方案手续不全,他们担心建泳池会影响楼房承重,多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工,可是对方并未停工。他们就向城中区住建局打报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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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中的室内游泳池


今年4月24日,城中区住建局回复他们:城中区住建局已经将情况反映至城中执法局,要求物业配合执法局做好泳池改造依据审核等工作。3日,记者找到城中区住建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管不了,让记者找市住建委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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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住建局给小区物业的回复函


记者从市城中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6月13日,城中区执法局对此事的查处情况也进行了回复,回复函显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5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不过,5月23日,该健身馆相关负责人向他们提供了泳池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对此,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在回复函上写到“目前,圣尊健身房提供的资料齐全,我局调查取证阶段已经完成。”


对于城管部门的这一回复,不管是小区物业还是居民都不能认同。有居民就此称:“事后提供的资料齐全,不代表就合法,更不能说明就不存在安全隐患了。”


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游泳池已排干水,待手续齐全后再开放


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负责人梁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把健身馆建在小区里,就是为了方便居民休闲健身,没想到给居民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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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对此,他们请了多家有资质的公司,按设计要求对游泳池做防水及加固处理,并附有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报告。其次,还请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对游泳池对楼房作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其鉴定结果显示:该健身馆改造工程经设计单位复核及现场勘查混凝土梁、板、柱情况,目前未见开裂及变形,混凝土保护层完好,房屋结构处于安全状态。该改造工程加固并投入使用后,建议每年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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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据了解,经营游泳池需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等。梁先生说,为消除居民的顾虑和担心,目前游泳池已排干水,待相关手续证件办理齐全后再正式开放。


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被认定涉嫌违建


今天下午,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经市住建委等部门调查认定,圣尊游泳连锁健身馆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法认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18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8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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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暂未开放


龙城世家1栋主楼三层裙楼原项目总平图并无游泳池(馆)设计内容,建设单位未按批准的设计使用,擅自改变主体结构,认定属于违法建设。


二、行为认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柳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一)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未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未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安全鉴定报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设单位所请的广西华赞华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乙级资质,不符合规定(原设计单位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同时,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原设计单位的委托或者加固方案的核算认可文件,该加固设计无效。建设单位未依法委托开展有效设计,认定属于违法设计行为。


三、审批认定。根据《柳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使用性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市住建委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由于施工许可职责已移交市行政审批局。经查询,建设单位未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属于擅自施工,认定属于无证施工行为。


综合认定,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改建,并存在无效设计和无证施工行为。下一步将依法启动打击违法建设的执法程序,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拆除泳池,并恢复原状。


记者 李书厚 张捷


责任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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