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1套!2018年我市第一批次公租房7月23日起开始实物分配
今日柳州|时间:2018-07-18 12:3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2678
7月17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2018年我市第一批次公租房7月23日起开始实物分配,本批次共计分配公租房2181套。
本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为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且从未参加选房的轮候家庭;2014年(含)以前历年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包括正在领取补贴家庭和已停发补贴但保留分房资格家庭)、并向城区住建局提交要求实物分房报告,且通过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已参加一次选房,因家庭原因等放弃但仍保留一次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

有哪些房源可分配?
本次分配的房源中,“杨柳新居一期”、“洛维新居”“柳韵华府”“宜居馨苑”为本年新增房源,其余为历年房源,共计2181套。其中,分配给柳南区538套,柳北区822套,城中区135套,鱼峰区670套,柳东新区6套,阳和10套。
516套,“杨柳新居一期”,柳北区杨柳路2号(沙塘工业园旁);
902套,“洛维新居”,鱼峰区葡萄山路11号(洛维工业园旁);
300套,“柳韵华府”,柳北区鹧鸪江路10号;
200套,“宜居馨苑”,鱼峰区荣军路与银桐路交叉处东南面(荣军路231号);
47套,“美景华庭”,潭中西路3号;
85套,“栗园新居”,石烂路6号;
20套,“龙腾苑”,革新路工人医院西院旁;
66套,“北祥新居”,北雀路71号之一号;
15套,“香兰小区”,柳长路;
30套,“如意名邸”,前锋路5号。
本次分配房源中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充足,在优先满足符合一房一厅条件轮候家庭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由符合两房一厅和单间条件轮候家庭自主选择一房一厅户型。

何时分配?
本次公租房实物分配工作采用预分配模式。7月23日至31日为分配实施阶段。各城区住建局依据各自具体公租房分配方案组织选房,选房时间由各城区住建局自定。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已选定公租房的家庭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证件到柳北房管所、柳南房管所签订《柳州市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公租住房物业合同》。
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及共住人近期两寸标准相片(每人一张);
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提供《特困家庭证明书》、低保家庭提供《家庭低保证明书》、低收家庭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领取公租住房钥匙、缴交相关费用的具体办理时间由柳北房管所、柳南房管所另行通知。
这些情形被视为放弃资格
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
申请人选定公租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1.未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
2.已参加选房但未选房的;
3.已选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选房结束后,未办理放弃登记手续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申请家庭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号,申请家庭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记者 侯静雯
见习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