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标准为:
(一)定额调整按人均45元/月增加;
(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是按本人2017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包含高龄倾斜和艰边倾斜,即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不足2520元的,按调整后我区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20元/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