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取车还要交10元搬运费,莲花客运站还有这种操作?

今日柳州|时间:2018-07-31 14:59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1

  “还以为电动车被人偷走了,原来是被看管人员搬走了,去取车要额外交钱才给取。”近日,有市民向晚报投诉称,莲花客运站站前电动车停放点存在乱收费行为,特别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看管人员将电动车拖走,待车主回来取车时,要求车主交10元的搬运费,不然就不给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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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卡背面印有“下班后产生的拖车费拾元由车主支付”


投诉:停车保管被拖车  取车要交10元搬运费

 “我停车的时候,就问我要了停车费。”近日,市民覃先生到莲花客运站坐班车去象州,他停车时,看护人员在收了1元保管费后告诉他,超过下午6点钟回来就要到里面去取车,但并没有告诉他要多交10元“搬运费”。

    

当天下午6点10多分,他回来取车时,却被告知要交10元车辆搬运费,否则不给取车。当时在他前面进来取车的几名车主,也被要求交10元搬运费。有车主就表示愿意出5元,但对方却称“一分都不能少”,“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将车继续留给他们保管,第二天再来取。”

   

见对方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虽然十分不情愿,但为了取车回家他们只得向对方交了10元的搬运费,但对方收了钱,并未给他们任何收费的票据。

  

“这收费太乱了。”覃先生说,车站作为一个窗口单位,下午6点钟,天还大亮,班车都还没停开,停车场却要下班了,早早就将车拖到里面,这不是为了看管,而是为了多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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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动车搬到平板车上


暗访:停车不给发票,未告知的情况下拖走车

  

7月28日下午5点半,记者骑着电动车以“来接人”为由进行现场调查,看到进入车站的入口处设置有一个收费岗亭,在收费岗亭旁边的站前广场,被围栏围起的一片空地,即成了停放电动车的露天停车场。

    

记者来到入口时,被一名身穿车辆看管制服的中年男子拦下,他说:“只要进车站就要收钱,停车也要收费,停10分钟收一块,停8小时内都是一块。”

    

记者停好车并交了1元停车费后索要发票,男子直接回答两个字:“没有。”

   

就在记者离开停车场不久,有两名男子便拖着平板推车前来。下午6时,停车场里还停放着近20辆电动车,看管人员迅速忙开了:他们将电动车抬上平板推车,每辆平板车上放置了三四辆电动车,然后用绳子绑好。男看管员则开三轮电动车过来,接着拉着电动车经过站前道路,来到汽车出站的专用通道。

    

记者注意到,尽管出站通道挂着“禁止直行”的标志,但男子仍拉着电动车逆行进入,情况十分危险。 

    

下午6点半,记者回到停车场地时,发现所有电动车已被拖走。此时,多位车主返回找车,看到车子不翼而飞了显得有些懵:电动车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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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走的电动车,每辆加收10元“搬运费”


取车:存放地点不明,车主错以为车子已被偷

 

跟随看管员的拖车去向,记者和车主们进入莲花客运站的客车停车场里,最终在挂着“晨华物业莲花站服务中心”牌子的门面前找到了被拖走的电动车。

    

记者看到,门面前停放了数十辆电动车,这些车子成排放置,每排电动车被用一条长铁链塞住,由一名男子负责看守。“每辆车收10元钱的拖运费。”这名男子走上前说。

   

“一辆收10元,几十辆车就好几百了。”现场两名女车主对收费提出质疑,她们说停车时看管员并没有告知什么时候拖车走,刚进客运站拿东西,车子转身就被拖走。男子则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站口的公示牌和停车牌上已写了相关内容。

    

女车主当场查看停车卡,上面的确有“下班后产生的拖车费拾元由车主支付”等字眼。女车主们认为这种收费方式“不明不白”,“一般情况,车辆看管人员不会擅自拖车走,尤其停车时没有告知车主详情,卡上也没有写明拖车去哪里,我们还以为车子被偷了。”

    

事实上,该处停车场地里就摆放了不少电动车没人认领。无奈之下,女车主交钱后领着车悻悻离开,男子也没有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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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公示牌写着“白天停放电动车免费”

 

蹊跷:站口冒出多块不同的收费公示牌


上述男子称站口有收费公示,真的如此吗?记者又返回站口四处查看,结果找到了三块不同的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各有不同,让人看不懂。

  其中一处不锈钢公示牌位于站门口正中间位置,为“莲花站露天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第二项是助力车(含电动车),分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收费,白天收费标准为0元/辆次,夜间收费标准为0.5元/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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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牌印有“15分钟免费”字样

     一处“莲花客运站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停车场入口的收费岗亭外,规定“停车15分钟免费”;电动车停放收费1元/辆次,过夜(只在从18:40至次日6:40时段承担保管义务)收费10元,但没有有关要拖走电动车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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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不堪的公示牌字迹模糊难辨


在停车场的草地里,记者还找到一张陈旧不堪、字迹模糊的“通X”,上面隐隐约约写着:临时停车保管时间为上午7:30到18:00,超时未取车的车主,“实行人工搬运费拾元由车主支付”,同样没有去哪里取车、如何取车等重要提示,而下方的日期已无法辨识。

    

公示牌内容不一,对于关键信息表述不明确或没有公示,确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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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动车卸放在车站停车场内


物价部门:此前已进行处罚,将继续查处


那么,莲花客运站停车究竟是如何收费的?拖走电动车的方式是否合理?

    

30日,记者来到莲花客运站采访了负责人彭先生。彭先生介绍,目前停车场由客运站委托柳州市晨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收费经过主管部门备案,但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彭先生表示,近段时间来,客运站也接到了停车收费投诉,主管部门来查处过,“下一步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把问题处理好。”

   

市晨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15分钟内免费停放”是针对汽车,电动车则是“一进站就要收费”,另外将车拖到停车场里头,“路程有点远”,因此每辆要收10元搬运费。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莲花客运站车辆停放乱收费问题,此前已多次被投诉,物价部门也进行过处罚,并要求整改,但没想到还存在这种乱收费行为,接下来将继续进行查处。晚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 陈跃文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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