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兴驾校非法占地应及时查处!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今日柳州|时间:2018-08-07 09:55 来源:1号综合 评论:2 点击:3282
近日,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柳州荣兴驾校牛园屯练车场和春园福考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1年,位于柳州市阳和街道办六座村牛园屯的柳州荣兴驾校牛园屯练车场和春园福考场,系在无林地使用许可、无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的情况下建设,于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经鉴定,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达115.95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处责令退还土地或恢复原状、罚款等处罚。依据《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项目,由城管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针对该情况,我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经调查核实后,向国土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发出上述检察建议。
该案线索系我院在办理柳州市春园福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某某、副总经理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中发现。目前,我院已依法对蔡某某、李某某以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措施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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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联合新区国土、消防、“五车办”等部门,对荣兴驾校位于雒容镇盘古村岩面屯的练车场实施拆除。此处练车场属于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位于新柳大道延长线柳州往鹿寨方向的道路右侧,路边有密集的树木作“掩护”,从外部看较为隐蔽。这个练车场占地约16亩(约等于1万多㎡),由于建设未获规划部门许可,也未办有合法手续,两部门决定采取协同办案、联合执法的模式,对非法占地违建练车场进行依法拆除。(详情:柳州荣兴驾校摊上事!1万多㎡的隐蔽练车场被夷平!快看是你的点吗?)

资料图
来源:鱼峰检察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