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我爸是初婚”后续来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民政部门可联合查询佐证
今日柳州|时间:2018-08-18 12:4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2 点击:3427
市民王女士在办理父亲遗产继承业务时遇到无法核实过往婚史问题,16日柳州1号APP对此进行了报道。(此前报道:想继承父亲遗产先证明“我爸是初婚” ?市民遭遇奇葩证明抓狂)
针对王女士遇到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继承法》被继承人的过往婚史涉及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如有多次婚姻的,其之前的子女有继承权,之前婚姻如有财产约定,那么之前的配偶也有权利,因此充分掌握过往婚史情况是继承关系查验的必要环节。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是确定继承人的主要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等。王女士的父亲过往婚史情况正是以上所列材料都无法证明的情形,针对此类情形,登记中心实际早在去年9月份就与市民政局进行了联动,对于像王女士父亲的情况,登记中心通过发函的形式向民政部门查询其婚姻登记情况帮予佐证。

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根据统计,截止目前,通过两部门间的联合已帮助60多户家庭完成婚姻登记情况查询,为其办理的不动产继承提供佐证材料。据了解,王女士的材料已提交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下一步将按照与民政部门联合查询机制发函民政部门帮助其查询其父婚姻情况,王女士的继承查验很快得以解决。
而针对个别前台人员未能深入解答为何需要此证明,造成了业主误解的问题,登记中心的负责人也表态下一步将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前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据了解,在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以前,只有提交经公证的继承材料才能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即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继承登记。2016年3月1日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积极向公证部门学习,研究克服新业务困难,编制了我市的继承材料查验操作办法和办事流程,设置独立的窗口进行解答、收件,设立专门的审核科室进行审理,建设问询室进行继承人询问并采集音像。具体办理继承的流程是:一是窗口材料收取受理;二是工作人员内部查验材料;三是网上公示;四是询问室询问当事人。其中在询问室询问和签相关文书时,需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作为证据材料并作永久保存。

2016年9月1日我市在全区率先实施了不动产的继承查验工作,市民办理不动产的继承可以提交经公证的继承材料申请继承登记,也可以直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继承查验,为市民提供了多一个渠道办理不动产的继承,而且还是免费的。截止目前,向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3170件,已经完成查验2970件。
记者 李书厚
责任编辑:陈 静
见习编辑:李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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