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追踪|小三房改成五房出租,市住建委等部门对利江公司进行调查
今日柳州|时间:2018-08-23 16:2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2 点击:1952
广西利江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江公司)从业主手中租下一套89平方米的“小三房”后,悄悄将其改建成5个有独立水表和电表的公寓房并对外出租,引起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担忧。16日,柳州1号以《坑!柳州这小区一套89㎡房屋被改造成5间房出租,居民怕有安全隐患》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披露,引起了市住建委的高度重视,当即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并于21日联合公安、消防、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并邀请设计专家到华润凯旋门、温馨花园小区开展相关调查。

图为改造情况
经现场调查,利江公司确实存在将租来的房屋改造为多间独立套房,并以公寓形式进行对外出租经营获利的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或承租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此外,将现有住宅改造出租,还应当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以及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等相关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则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利江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还应当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专家指出,住宅改建应符合住宅设计等规范要求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利江公司在改造房屋过程中,擅自改变原设计的功能平面布局,增设卫生间和排水管道、简易灶台、分隔墙等设施,卫生间回填垫高、增加较多分隔墙超过原设计允许恒荷载限值要求,且防水措施、消防安全等存在一定的隐患,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
对利江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下一步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 李书厚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