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调查|这辆现代汽车要召回,销售方柳州弘祺公司为何不通知车主?
今日柳州|时间:2018-08-28 17:3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1525
“车子还在保修期限内,由于没在经销商保养,现在发动机出现故障,要求免费维修却被对方拒绝了,而且车子已经被召回数月,我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这合理吗?”近日,市民梁女士向晚报反映,她在2016年1月份的时候,在柳州弘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祺公司”)购买了一辆价格为二十余万元的进口格锐汽车,现在车子出现了故障,对方却不愿免费维修,联系厂家也没有得到回复。

柳州弘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接待处
市民:商家以不在店面保养为由拒绝免费维修
“车子买一个多月之后,就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了,拿去弘祺公司维修时,他们只是以保养的方式更换机油、加燃油宝。”梁女士说,当时灯还亮着我们就把车开走了,之后,丈夫又去做了4次保养,但故障灯仍一直亮着,一气之下,丈夫就将车子送去了其它商家保养。
对此,梁女士的丈夫钟先生称,去年车子的涡轮增压出现问题,他将车开到弘祺公司要求保修时,对方以不在其店面保养为由拒绝维修,钟先生只好将车子送到其它店面维修。可让夫妻俩没想到的是,今年7月份,行驶途中车子竟突然熄火,他们再一次将车子带去弘祺公司时,维修人员称是发动机总成问题,并以车子不在其店面保养为由要求自费维修或更换。

车子维修结算单
“一直以来,发动机故障灯亮起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车辆召回也不跟我们说,我们希望弘祺公司有个说法。”梁女士称,今年8月初,她发现车子是属于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召回车辆,并于去年7月24日开始召回,可如今过了数月,她却没有收到弘祺公司和厂家的任何通知。车子目前还属于3年10万公里的保修范围内,她认为弘祺公司和厂家应该对自己的车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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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车辆确实属于召回范围内
1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弘祺公司,当记者提出对梁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采访时,该公司一名沈姓工作人员称需要先咨询领导,让记者留下了电话,称咨询领导之后会再联系记者。可连续过了7天,记者仍旧没有收到回复。
22日上午,记者致电联系该名工作人员时,对方却表示要到公司咨询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22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了弘祺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却称自己不了解情况、负责人目前不在店面为由拒绝采访。

柳州弘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查到,去年7月,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7月24日起,召回2012年1月3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2-2016年款胜达和格锐系列汽车。通知中显示,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发动机舱盖锁紧装置拉线采用的是镀锌钢材质,当拉线的保护套脱落造成外部水分进入后,拉线可能腐蚀并发生粘附,导致发动机舱盖二次锁紧装置工作不良,发动机舱盖可能在车辆行驶中意外自动开启,影响驾驶员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现代汽车”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发动机舱盖锁紧装置拉线,以消除缺陷。

网站截图
随后,记者致电“现代汽车”的客服热线,客服回应称,梁女士的车子(车架号码:KMHSM81A4GU146161)也属于公司的召回车辆范围之内。对于梁女士未接到有关的召回信息,客服表示,厂家已告知经销商,由经销商来处理,经销商会依次进行通知。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向商家提供相关的保养凭证
20日,记者和梁女士及钟先生来到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机动车交易管理所,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指出,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不在生产者授权的经销商保养,出现质量问题后,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而车辆在哪里保养,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享受厂家的包修服务,保养与质保挂钩属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和自由选择商品及服务的权益。但是,如果消费者是因未正常保养引起质量问题,责任则在消费者一方。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8月27日,记者联系上梁女士,梁女士表示,目前已经将有关车辆的保养凭证交由弘祺公司,事件还在进一步协商处理当中。
记者 莫小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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