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集团纪委给予三名违法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8-09-11 10:5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691
日前,柳钢集团纪委依据国家司法机关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对林春英、胡兵、段磊3名党员的违法问题依纪依规作出了相应的党纪处理。

柳州钢铁集团(资料图)
原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资财部会计科科长林春英因犯贪污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于2018年4月被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胡兵、原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资财部稽核科科长段磊因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于2018年4月被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柳钢集团公司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春英、胡兵、段磊3人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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