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建房子,没有钱还!”到工地追债后,柳州这对老夫妇被对方砍伤
今日柳州|时间:2018-09-15 14:02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4964
今年5月,家住柳江区成团镇的覃先生为了替子要债,跑到同村一正在下地基建房的工地去找借款人声讨。事后,借款人兄长、同时也是新房屋主亲戚的男子谭某认为覃先生此举“不吉利”,于是便趁着酒劲上门将覃先生及其妻子韦女士砍伤。
昨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于日前宣判,谭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今年66岁的被告人谭某只有小学文化,是柳江区成团镇某村村民。在本案发生前,他与被害人覃先生夫妻二人并没有什么矛盾。归根究底,这起悲剧的导火索竟是一笔500元的借款。
原来,大约在10年前,谭某的弟弟小谭跟本村的小覃借了500元钱。此后,小谭常年在外居住很少回村,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还钱。今年5月,因自己的大舅子要建新房,小谭遂回村帮忙料理建新房的事。而小覃的父亲覃先生听闻小谭回村的事情后,便打定主意要替儿子把这笔钱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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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早上8时许,新房下地基,村里响起了阵阵鞭炮声。70多岁的覃先生听到鞭炮声后,便来到新房工地寻找小谭。不料,这时小谭并没在施工现场,但被告人谭某在现场施工。覃先生寻人未果,就忍不住发牢骚:“有钱建房子,没有钱还!”考虑到新房下地基是选过日子的,现场的工人们不想起争执,便把覃先生劝了回去。不久,小谭在听说此事后,赶紧去覃先生家把这笔钱给还了。然而,谭某却把这件事记在了心上。
按照当地风俗,在新房下地基时上门讨债,对家主或施工人员是比较忌讳的事情,而60多岁的谭某对这类风俗尤为看重。在他看来,自己是小谭的哥哥,算起来也是这间新房主人的亲戚,再加上他也是下地基的工人之一,覃先生此时来工地上要钱、埋怨特别“不吉利”。因此,他心中就有了一些怨气。
当日中午,谭某跟工友们一起吃饭时喝了4两米酒,回家休息醒来后,又喝了约3两高度白酒。酒后,他对覃先生早上“闹工地”一事越想越不舒服,于是便趁着酒劲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去找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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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18时许,谭某持菜刀来到覃先生家门前院子里,将覃先生及其妻子韦女士全身多处砍伤。在打斗过程中,覃先生也使用铁铲打伤谭某的头面部。后来,谭某离开了现场。公安机关接警后在谭某家中查获其作案时所用的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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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9日,谭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谭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经鉴定,覃先生本次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韦女士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谭某家属代其向覃先生赔偿了1.45万元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谭某3年有期徒刑。
一笔拖欠10年左右的旧账竟然引出如此悲剧,实在令人唏嘘。倘若当事人小谭能够早日还钱,或许就不会埋下隐患;倘若被害人覃先生能念及当地风俗,不在新房下地基当天去讨债,或许也不会遭此横祸;倘若被告人谭某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被酒精冲昏头脑,或许就不会锒铛入狱。然而,事情既已发生,就不容假设。不过,此事仍可以让人引以为鉴,凡事三思而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吴 莹
见习编辑:麦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