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入柳州一百货商店佯装买首饰,男子抢走价值3万多元金项链获刑
今日柳州|时间:2018-09-15 16:0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4543
黄某窜入柳州市一家百货商店假装购买黄金首饰,乘售货员不备,抢走价值共计3.5万余元的金首饰,后被抓获归案,被抢夺的财物大部分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日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犯抢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黄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470元。
2017年4月3日21时40分许,24岁的黄某窜到柳州市柳南区一家百货商店的珠宝柜台,对售货员说想买一条金项链送给女朋友。售货员热情地向黄某介绍黄金首饰的成色和价格。黄某让售货员把柜台里的一条足金项链和一条足金手链拿出来看看,趁售货员不留神,黄某拿起项链和手链逃走。售货员马上报警。经鉴定,黄某抢走的一条足金项链和一条足金手链价值共计3.5万余元。黄某抢得黄金首饰后,第二天便联系他人销赃,后卖给吴某,所得赃款已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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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黄某并开展侦查工作。2017年4月15日,民警将黄某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被抢的金手链及赔偿款1.5万余元,并依法发还被害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黄某犯抢夺罪。
柳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抢夺的财物大部分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对黄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平安柳州网
责任编辑:吴 莹
见习编辑:麦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