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不够用?满足这些条件,你还可以继续放假!

今日柳州|时间:2018-10-07 13:5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你以为打开会是

微信图片_20181007135452.jpg  吗?


虽然美妙的国庆假期将结束在今晚

这意味着

2018年最后一个法定节假日已全部过完


距离明年元旦 还有85天


2018年漫长的最后三个月

就没法放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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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几类人

国庆假期休完后

还有至少5天假可以休

看看你满足这些放假条件咩?



01

连续工作满一年未休带薪年休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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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标准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这意味着,工作满一年却未休带薪年休假的人,可以在国庆之后,向单位提请休年假,根据工龄长短,至少能有5天带薪休假。


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根据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你手中的年休假也可以跨年休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02

独生子女可休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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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如果年满60岁父母患病住院,广西的独生子女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带薪护理假。


03

工作太忙国庆没回家?国家喊你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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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子女“常回家看看”方面,中国早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的探亲假制度始于1958年2月9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1981年修改并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对享受探亲假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注: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不过,对非公有制单位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待遇,国家尚无规定。


来源:柳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罗    妙

见习编辑:麦菊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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