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紧急通知: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今日柳州|时间:2018-10-27 18:40 来源:1号综合 评论:0 点击:3257
10月26日,市教育局印发紧急通知, 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立即开展排查。
一、立即开展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情况的排查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排查。排查内容包括:
(一)有无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二)有无利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三)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四)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无夹带商业活动。
如有以上四个方面活动和行为的,立即停止。特别对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网络资料图
二、建立审批机制。各类非教育系统单位进入局属学校的活动,或组织学生参加的活动,均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凡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学生参加。各县新区也要建立审批机制,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进行审批。
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审批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三、确保教学秩序。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进校园活动”关,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真正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一般应于每学年初公布计划便于学校安排,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教育系统各单位组织的活动,或各学校自行组织的活动要切实落实禁止一切开展商业活动的要求,严禁和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
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罗妙
见习编辑:麦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