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
在刚刚过去的10月
不少上班族都表示
到手的工资变多了
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
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
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
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怎么退?
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
快快对照这张表,核对一下上个月的工资单
看看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吧~
来源:柳州发布
责任编辑:韦树朗
见习编辑:黄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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