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大道一小区门岗栏杆刮花小车,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今日柳州|时间:2018-11-21 10:4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近日,市民王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她颇为烦心的事——本月17日晚上,王女士开车从南亚风情园小区的一处门岗外出时,车身被突然落下的栏杆给刮花。事后,王女士就车子被刮花这一责任的认定无法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柳州市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物业)达成一致,便拨打了柳州晚报热线电话2821100求助。


当事人:栏杆突然落下刮到车,物业应该承担责任


20日中午,记者与王女士来到了事发的南亚风情园小区,看到王女士车子的右后侧车身上有一条明显的刮痕,刮痕长度约有1米。王女士告诉记者,17日晚上9时许,她本打算从小区北面的门岗开车外出,车头刚驶出门岗,右侧一根直立着的独立栏杆突然落下,在她的车身上刮出了一条长痕。眼看自己的爱车被刮,王女士立即下车找门岗的工作人员询问为什么栏杆会突然落下,但工作人员却未能给到王女士一个满意的解释,并且王女士要求查看门岗的监控录像也被拒绝。由于无法认定事情的责任,当晚王女士还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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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的车身被划出一道明显的痕迹


民警赶到后,调取了事发门岗的监控录像给王女士查看,同时王女士也与润佳物业的一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经民警协调,王女士决定19日再到润佳物业办公室就车子被刮一事与负责人进行协商。但到了19日,协商结果却无法让王女士满意,润佳物业一名负责人告诉王女士,当晚她开车经过门岗时,部分车身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突然落下的栏杆是非机动车道的栏杆,因此车子被刮的责任应该由王女士自己承担。对此,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她质疑道,事发当晚,非机动车道上的栏杆是立着的,为什么会突然落下刮了她的车子,而且门岗处也没有明显的提醒标志可以用来区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所以润佳物业应该承担她车子被刮受损的责任。


从监控中看到落下的栏杆刮到了王女士的车


润佳物业:当事人将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


昨日,记者在事发门岗看到,出小区门岗一侧设置了两根一长一短的栏杆,长栏杆长约4米,短栏杆长约2米。同时,记者注意到,长栏杆下方的路面上写着“禁停”二字,短栏杆下方的路面上则写着“电车”二字,两块路面之间刮有一条白线,将路面分成两个一大一小的车道,“禁停”车道大于“电车”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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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门岗,地上有白线标出“禁停”二字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润佳物业,润佳物业一名自称经理的农姓的男子接待了记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禁停”车道即机动车道,宽约4米,供机动车出入,有自行感应车子而升降栏杆的装置;“电车”车道即非机动车道,宽约2米,供两轮电动车或自行车出入,升降栏杆需要门岗工作人员手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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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门岗


该负责人表示,刮车一事发生后,他们通过查看门岗的监控录像,发现王女士开车出门岗时,部分车身行驶到了一旁的非机动车道上。就王女士的质疑,该负责人解释道,这个门岗是以前由业委会设立了,他们只是接手代管。如果有业主对门岗的设施提出意见,他们会收集业主以及与业委会协商进行处理;非机动车道的栏杆立着的原因,是因为事发当晚有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出入,门岗工作人员升起栏杆后没有及时放下,待王女士开车从这里经过,车子使门岗工作人员的视线受阻,工作人员放下栏杆时不知道王女士的车子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所以发生了刮车一事;但该负责明确表示,事情是因为王女士将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所引起,因此他们不会承担王女士车子被刮的责任,不过愿意协助王女子给她的车子申报保险。


律师说法:物业应承担一定责任


那么,在润佳物业表示车子被刮的责任该由王女士自己承担的情况下,王女士该怎么办呢?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由于小区车道分界标志不明显,且小区门卫人员在放下栏杆时也未注意观察出入口的车辆情况,导致王女士的车辆被刮,因此小区物业作为小区门禁设施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但对于该事故的责任刮分,由于该案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若双方协商不下,王女士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对该事故进行责任判定。


记者 覃乐维



责任编辑:陈静

见习编辑:苏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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