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新房、买新车,两户人家在市区放鞭炮庆祝,均被罚款200元

今日柳州|时间:2019-01-30 19:0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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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新房、买新车是喜事,但放鞭炮庆祝就违规了。1月29日、30日两天,桂中派出所在辖区内发现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并开出罚单。


1月29日,有网友向公安部门反映,当天凌晨5时许,在桂中大道某小区,一户主在家中放鞭炮,小区物业出面沟通,但该户主坚持燃放,影响周围邻居。正巧,桂中派出所民警在附近巡逻,也接到群众反映,民警上门了解情况。


经询问,户主姓周,她称,当天乔迁新居,为图吉利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随后,民警将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告知周某。她意识到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警方给予周某罚款200元的决定。


1月30日中午1时许,桂中派出所民警发现,河东路与东环大道交汇路口附近某小区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小区监控,走访物业工作人员,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付某。


原来,付某当天为庆祝买了新车,才燃放鞭炮。“我不知道放鞭炮还违规啊!”付某来到派出所,称并不清楚今年我市关于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相关规定。民警向其宣传相关法律依据及政府规定,付某才恍然大悟,并虚心接受批评。最后,付某被罚款200元,经民警教育后,他也表示支持燃放烟花爆竹“限改禁”的规定。


通讯员 叶建培 记者 范桢



见习编辑:梁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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