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欠157万余元!这些人被融安县人民法院曝光,你认识吗
今日柳州|时间:2019-04-12 20:5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5371
近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名单和照片,请认准这些“老赖”不要再上他们的当!如果认识他们,通知他们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提供财产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0772-8123738
0772-812374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所必需的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柳报传媒微报
责任编辑:黄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