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残疾儿童家庭福音:符合这类条件,0-17岁可申请康复救助

今日柳州|时间:2019-05-29 15:2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5月29日,市政府召开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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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方案明确:救助对象为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1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1.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方案将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申请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社会组织、定点康复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填写《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残疾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残疾儿童在本地区的居住证,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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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显示,截至2019年3月底,我市0-17岁持证残疾儿童4278人。“十三五”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康复资金4077.16万元,为近1800人次0-6岁肢体、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230名脊柱侧弯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其中,2018年全市对750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人均经费约1.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转移支付,康复效果显著。


为解决我市贫困地区的残疾儿童因居住地偏远且交通不便等原因放弃康复的问题,方案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县(区)应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记者 江宏坤



责任编辑:黄晨程

值班主任:李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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