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谁?柳州这一批“老赖”欠钱不还!赶紧曝光他们!
今日柳州|时间:2019-08-17 16:0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4019
什么人最令人讨厌?
拿着别人的血汗钱
却欠钱不还的人就占其中一类
对于这类人我们必须曝光!

昨天
柳江法院公布了最新一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如下
韦志粉

身份:男,4502211982****149X
住址:穿山镇仁安村弄村屯88号
执行案号:(2016)桂0221执211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33296.18元
覃善勇

身份:男,4502211968****149X
住址:穿山镇仁安村王排屯57号之二
执行案号:(2017)桂0221执669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42839.6元
杨达营

身份:男,4502211964****145X
住址:穿山镇新街65号执行案号:(2016)桂0221执344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11951.34元
莫新媛

身份:女,4502211985****142X
住址:穿山镇新街81号
执行案号:(2015)江执字第380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33711.88元
谢运吉
身份:男,4502211963****141X
住址:穿山镇竹山村三台屯107号之二
执行案号:(2014)江执字第499号
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2550元
声明
对已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删除,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希望失信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希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有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请向柳江法院举报。
举报电话:0772-7257060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要付出什么代价
依照有关规定,最高法特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
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单地说
就是强制手段实施后
“老赖”们是哪也去不了
啥也不能干!
来源:“柳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叶宇
值班主任: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