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步步高超市因销售超期腐竹和没有标示麦芽糖的贮存条件,被罚款5.5万元。
今年3月23日,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其于去年10月3日在步步高超市购买红心大礼包一袋,规格1200克,生产商为广西红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大礼包中的腐竹保质期为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今年4月3日,该局又接到市民举报称,其于3月27日在该超市购买赢众纯正麦芽糖,发现该食品没有标示贮存方法。
4月10日,执法人员到步步高超市检查发现,卖场内有未标示贮存条件的预包装食品“赢众纯正麦芽糖”正在销售;未发现“红心1200g大礼包”在售。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现场发现的未标示贮存方法的“赢众纯正麦芽糖”10瓶。
经查,步步高超市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分别购进3个批次共计161袋 “红心1200g大礼包”用于销售。“红心1200g大礼包”的内容物均为:香菇、黑木耳、八渡笋、红枣和腐竹。上述3个批次的“红心1200g大礼包”共售出146袋,退货返仓14袋,丢失1袋。
根据记录显示,2018年9月2日之后,步步高超市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和2018年1月2日的“红心1200g大礼包”均已超过保质期。
此外,超市于今年4月7日购进13瓶“赢众纯正麦芽糖”,上述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签上没有标示贮存条件。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10日依法对其尚未售出的10瓶“赢众纯正麦芽糖”进行扣押。
步步高超市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红心1200g大礼包”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销售标签没有标示贮存方法的“赢众纯正麦芽糖”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步步高超市给予行政处罚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