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合伙购车委托经营就能领租金?

今日柳州|时间:2021-05-14 13:4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家住柳北区的陆先生一家人在郁闷中度过了“五一”假期。47岁的陆先生是一名残疾人士,4月18日,在柳北区一家大型超市门前,陆先生收到一张传单,声称在对面的一家酒店,可以领到精美礼品。陆先生高兴地前往,果真领到一把面条,并被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只需投入1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委托该公司经营,就能每月领到100元租金。

万元入股 每月可获租金百元?

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的陆先生,回到家说他要去工作,并骗家人拿出他的存折,取了1万元交给该汽车销售公司,与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买卖合同》《委托经营合同书》。

家人见陆先生并没有去工作,存折账户上还少了1万元,经过一番询问,得知真相。陆先生称,他领到了公司发的100元租金,公司还承诺要带他到融水苗族自治县游玩……

陆先生把签订的两份合同交给家人后,家人发现,两份合同上说,陆先生与其他24人各投入1万元,就能买到1辆原价50万元、现价25万元的新能源汽车,陆先生获得此车4%的所有权。3个月后,每月可获得租金100元。

可实际上,陆先生根本没有见过传说中的这辆车,甚至没见过合同上的企业负责人杨某某。合同上约定了陆先生的各项责任、义务,而负责人杨某某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则都没有填写。合同上说,如双方有纠纷,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而这其实是个子虚乌有的机构。

破绽太多

商家最终把钱退还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陆先生的家人通过查询发现:杨某某是一名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其相关公司则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陆先生家人认为,公司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陆先生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五一”假期,陆先生的家人找到酒店,却被告知该公司只是暂时租用场地上课。

5月6日,陆先生的家人找到晚报记者求助。记者陪同陆先生的家人来到这家位于广场路的公司。杨某某并不在公司,其他负责人接待了陆先生的家人。陆先生的家人向工作人员强烈要求,陆先生是残疾人士,应当如数退还陆先生交给公司的1万元,最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该公司如数退还陆先生交给公司的1万元。

全媒体记者 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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