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十六年!韦绍伟、韦卫同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判了
扫黑除恶|时间:2019-12-18 23:49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1870
2019年12月18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韦绍伟、韦卫同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被告人韦绍伟犯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犯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韦绍伟、韦卫同、韦卫庭、韦产东退赔本案被害单位及个人经济损失57.971万元。

本案经过开庭审理,融水法院查明了如下事实:自2016年以来,韦绍伟长期纠集韦卫同、韦卫庭、韦产东等人,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三防镇辖区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恐吓或打砸等手段,实施设卡拦路索取多人过路费、借故生非敲诈勒索、恐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方并停放铲车阻拦施工、未经许可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经查,在多起犯罪事实中,被告人韦绍伟、韦卫同、韦卫庭、韦产东四人构成恶势力犯罪,被告人罗辅玖、廖克朗、罗资爽三人尚不构成恶势力犯罪。

融水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融水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依曼
值班主任:李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