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市环保部门积极主动整改督察组反馈问题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件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间:2018-07-07 11:22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6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截至7月5日,柳州市已收到28批次群众举报信件,共计200件。群众举报信件涉及内容包括噪声扰民、废气污染、异味扰民、垃圾中转站选址、非法采矿等多类环保问题。在问题面前,全市环保部门积极主动整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用好环保执法组合拳,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全市环保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件,处罚金额353.83万元,下达限产停产整治文书8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

其中,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雨水收集池内,雨水通过阀门外排至厂区雨水沟并沿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按环评与验收的相关文件要求,该公司雨水收集池内的雨水全部回收用于生产,不得外排。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雨水收集池外排雨水进行采样分析。经监测,雨水收集池外排的雨水中,总镉排放浓度为0.786mg/L,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总镉0.05mg/L的限值,超过标准14.72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该公司排放含镉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


2018年6月13日,柳州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到柳南区公安局,并抄送柳南区检察院。6月15日,柳南区公安局对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排放含镉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同时,柳州市环保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共计170万元。


另外,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存在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目前也已立案调查。



通讯员 韦薇


见习编辑:赵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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