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创示范 柳州在行动|柳江一农妇种13株罂粟被追责,辩称误认为是苦麻菜
禁毒在行动|时间:2018-03-30 18:3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2 点击:4732
近日,柳江区进德镇一名50岁的妇女因为把罂粟(别名:鸦片)当青菜种植,被柳江警方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进德派出所民警联合进德镇综治办依法铲除了其非法种植的13株毒品原植物罂粟。

种植有罂粟的菜地
3月29日下午,进德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内某村的一块菜地中,发现种植有罂粟。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查看,发现菜地中一共种有13株开着紫色花的植物,有的植物上还结出了青色的果实。民警经过鉴别,确认了这13株种植的植物就是毒品原植物罂粟。

农妇种植的罂粟
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发现种植这13株罂粟的人是该村50岁的妇女戴某。当日下午,民警依法将戴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戴某称,其于去年11月份村子路边发现了这种植物,她以为是“苦麻菜”(当地的一种可以食用的青菜),于是就拔了10多株种到了自家的菜地中,还曾摘过叶子来炒菜吃,发现不好吃,以后再也没有摘来食用过。

虽然按照戴某的陈述,其并不知情这是国家明令禁止毒品原植物罂粟,但是不代表她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戴某非法种植13株罂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柳江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戴某非法种植13株罂粟已被进德派出所联合进德镇综治办依法铲除。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还现场给围观群众普及了禁毒常识。发现自己误种了罂粟,一定要主动铲除,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罂粟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将会因为触犯《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将会因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追究治安责任。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为禁毒人民战争贡献一份力量。
记者 帅君 通讯员 唐昭平 钟柳英
责任编辑: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