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创示范 柳州在行动|最高奖励50万!柳江区发动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禁毒在行动|时间:2018-04-03 16:37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055
近日,柳州市柳江区禁毒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举报吸毒、制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实有效的,最高奖励50万元,通过重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

近年来,柳江区委、区政府带领禁毒成员单位,全力以赴、全员参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2017年至今,共抓获涉毒刑事犯罪人员173人,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09起,缴获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各类毒品共953.62公斤,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切实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或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一批吸毒人员,为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柳江区禁毒委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敦促吸毒人员主动报到登记,并发布了《柳江区关于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和敦促吸毒人员主动报到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柳江辖区凡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人员,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期间,要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凡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一律到镇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报到登记,逾期不报到登记的一律列入公安机关挂网追查。
《通告》指出,公安机关机将对五类吸毒人员坚决采取强制戒毒措施:(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逃避或者拒绝接受尿样检测3次以上的;(四)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经两次书面告诫仍不改正的;(五)不履行请假制度,擅自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3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累计超过30日。
《通告》呼吁广大吸毒人员的家属积极规劝、敦促吸毒人员到公安机关报到、登记,为吸毒人员重返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创造条件。《通告》中明确指出,对通风报信或为吸毒人员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逃跑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旅馆、娱乐场所、出租屋出现涉毒现象,业主、从业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包庇、纵容或者发现吸、贩、制毒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毒案件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凡举报吸毒、制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实有效的,最高奖励50万元。举报电话:0772-7301234或110、18276858110。
通讯员 唐昭平 记者 帅君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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