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视购物推荐,阿婆买来三台“速热小霸王”,结果不制热 | 3·15

3.15维权找晚报|时间:2019-03-06 09:5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电视购物广告说用了这个可以让整个房间暖起来,但买回来用,一点效果都没有。”3月1日,家住荣新路某小区的刘阿婆拿出三台速热小霸王展示给记者,说她一共花了597元买的,现在后悔了想退货。3月5日,记者再次联系刘阿婆,她称仍然无法退货。

  

看了电视广告冲动购物

  

刘阿婆今年78岁,她和86岁的老伴住一起,由于天气寒冷,两人一直想买电暖器,让房间暖和一些。1月中旬,刘阿婆看外地某电视台播放的购物广告,推销速热小霸王产品,广告称,买几台放在房间里,可以让房间温度升高。“说得天花乱坠的,我就信了,199元一台。”刘阿婆当时心动了,立即打购物热线买了三台。2月13日,刘阿婆收到了三台速热小霸王。

  


刘阿婆购买的的速热小霸王


“有发票或者收据吗?谁收的钱?”记者询问。刘阿婆说,当时是快递员送货上门,她给快递员597元,后来打开快递,只有三台速热小霸王,并没有看见发票。记者观察,速热小霸王外观是黑色的,体积不大,比一般的热水壶稍小一些。插上电源打开开关后,出风口吹出热风,显示屏显示当前温度,可升温降温,范围在15~32摄氏度。“最高就是32度了,放在房间都不暖的。”刘阿婆抱怨。

  

欲退货,维权难

  

本以为买了速热小霸王,可以让家里变暖和,却没想到产品不如意。为此,刘阿婆想把三台速热小霸王退了,但退货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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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阿婆插电使用速热小霸王


刘阿婆说,她此前多次拨打该购物热线,对方自动语音回复,“现在是咨询高峰,您的来电已经记录,我们会给您回复,请勿反复拨打。”但刘阿婆一直未接到任何回复电话。3月1日,记者也拨打了该购物热线,语音提示与刘阿婆所说的一样。

  

随后,刘阿婆查看产品包装盒,上面写着厂家在广东省中山市,还留有联系方式,她拨打电话,无人接听。为此,刘阿婆又拨打了我市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知,卖家的地址和店铺不在柳州,无法帮忙处理,让其联系发货地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记者查看快递箱的发货地址,写的是河北省保定市,为此,刘阿婆打了保定的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但电话一直占线。

  

3月5日,记者联系了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刘阿婆的情况,工作人员让其提供卖家的详细地址和店铺名称。由于刘阿婆收到的快递发货地址写的是“河北省保定市华北仓厂家直供”,并未写明具体地址,工作人员称,由于信息不全,无法处理投诉。

  

消协:电视购物需谨慎

  

对于刘阿婆所反映的事,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唐持真表示,正常情况下,产品可以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刘阿婆购买产品已经超过了七日。她也提醒市民,在电视购物时要谨慎一些,掌握好相关的证据,如索要发票、弄清卖家的详细发货地址和电话等,便于维权。

  

记者就此也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黄华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5条、54条的规定,经营者采取电视方式销售商品的,除某些特殊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如果经工商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则不受到七天退货期限的限制。如果因经营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导致消费者无法将劣质商品退货,根据该法第45条规定,因虚假的广告宣传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广告的经营者又不能提供商品经营者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广告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刘阿婆认为收到了不合格商品,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该产品的生产商、播放购物广告的平台,如果经过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刘阿婆还可以起诉前述责任单位。


记者 范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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